被委託運送的是69瓶老酒和展會贈送的一些新酒,並填寫了20萬元的保價聲明。羅館長稱,一瓶老酒保守估計值50萬元,另一瓶老酒價值百萬元的大奔都換不來。
8600餘元是用破碎老酒佔總數的比例乘以20萬元得出的數據。 按照館長的說法,僅兩瓶破碎老酒的價值就超過150萬元,如果按這個價計算,那麼69瓶老酒恐怕至少要值上千萬元,遠遠高於20萬元的保價。
價值高、保價低的貨物丟失或損毀,法院一般依據保價的數額進行判決。法院的依據是:托運人在將貨物交付運輸時,有對法律規定或約定的事項進行如實申報的義務,其不如實申報托運貨物的價值,應當承擔自行選擇的風險。 |